依据《行政许可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1号)《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鲁卫职健字〔2024〕6号),山东安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效期届满未能如期延续,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鲁)卫职技字(2021)第036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