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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市质控中心考核述职暨医疗质量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4-02-06 18:08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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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市质控中心考核述职暨医疗质量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级质控中心现场述职,安排部署了2024年全市医疗质量重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武文华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医疗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是医疗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也是医疗卫生系统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底线红线。各县市区、各医院、各质控中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围绕国家、省卫健委出台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等子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目标,按照“212工作法”,扎实抓好全市医疗质量。

会议要求,质控中心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参与主体,要不断优化改进工作策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各质控中心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质控中心设置和管理、完善质控指标体系、抓实质量管理日常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抓好18项核心制度的落实,以查促改,推动核心制度常态化落实。要求各市级质控中心按照“每年至少2次工作会议(年初总结部署会、年中推进会),每年至少1次技能竞赛,每季度1次重点病例抽查,每年1个核心指标、10个重点指标提升”,精心谋划2024年重点工作,列清单、明确时间节点。

会议强调,各质控中心要切实增强医疗质量安全履职尽责主动性。一是各质控中心要明确定位,代表卫健委从专业的角度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督查、考核、评估。二是各质控中心要履职尽责,按照年度目标和核心指标要求,积极开展全市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将每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各质控中心要开阔眼界,带领本专业的发展,充分调动整个专家委员会专家的积极性,面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

市直及省驻济医院分管负责同志、医务科长,各市级质控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秘书;各县市区卫健局分管局长、医政科长、二级以上医院(含民营医院)院长、医务科长、医疗质量相关科室负责人、县级质控中心主任等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