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济宁市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023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济卫人字〔2024〕2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市卫健委北湖管理办公室、经开区管理办公室,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济宁市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1日评审通过的李丽丽等57名基层副主任医师、李健等15名基层副主任药师、唐序升等57名基层副主任护师、王勇等13名基层副主任技师、张建勋等13名基层主任医师、李玉环等2名基层主任药师、白慧玲等4名基层主任护师、楚长明1名基层主任技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称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