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十四五”卫生健康监督规划,给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近日,济宁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次大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管巡查工作。巡查组严格落实巡查标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质量、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情况,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方面,监督员检查了医疗机构是否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等公示在门诊大厅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合法执业资质;一码监管工作是否顺利推行;各种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记录是否详实;医疗文书、麻精药品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
放射诊疗防护方面,监督员检查了CT室等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防护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患者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的辐射警示标志、温馨提示牌张贴情况等。
传染病防治方面,监督员检查了医疗废物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情况;内镜室里胃肠镜清洗、消毒、灭菌和消毒产品规范使用情况;口腔科诊室环境、诊疗器械消毒情况等。
母婴保健服务方面,监督员检查了《出生医学证明》按照规定保存、管理、签发情况;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依法依规开展情况以及科室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培训情况等。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向院方反馈了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一一给予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对于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把综合监管巡查作为一项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综合巡查全覆盖,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医疗机构严格履行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供稿:医疗卫生监督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