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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09:26 来源: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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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委机关各科室、市直及省驻济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61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济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提升实施意见》(济放管服指〔20201号)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提升医疗服务效能,努力打造良好卫生健康发展环境,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务群众为导向,以“一次办好”为抓手,聚焦医疗领域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消除壁垒束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开办医疗机构;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社会力量踊跃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推动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电话:2315050

2.清理行业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严格清理、废除妨碍卫生健康领域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审查主体,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对拟制的公文进行审查。开展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回头看”,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对社会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政策制定前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电话:2967114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1.实施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三级四层”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管理“一单、两库”,及时梳理调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电话:2715785

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落实行政处罚“黑名单”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困的联动政策,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电话:2715785

(三)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

1.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实施区域医疗能力“攀登计划”,争创1—2个综合类别和1—2个专业类别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一批市级县域医疗中心。进一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在二、三级综合医院持续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增强临床诊疗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在实现全市二、三级综合医院实施病种达到150种、300种以上,患者入组率达到80%50%以上的基础上,逐渐提高病种数及入组率。严格控制过度检查,实行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持续实施预约诊疗制度。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途径,分时段预约挂号,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在60%的基础上逐步提升,预约时段精确到20分钟以内。推进全市统一的分级诊疗平台全面使用,进一步方便群众在基层检查、上级医院指导诊断治疗,让百姓看病不出县,在家门口享受大医院专家服务。(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电话:2315050)  

2.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年内完成11处薄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0人以上,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十百千”工程,大力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年内创建一批省级、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提高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继续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群众获得感。(责任科室:基层健康科;电话:2314984

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11家县级中医院按照《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补齐短板,曲阜市中医院、邹城市中医院、汶上县中医院建设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新建不少于4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一批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精品国医堂。组织开展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加强中医药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市级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建设一批“名中医传承工作室”。(责任科室:中医科;电话: 2345381

4.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年内所有12个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达标。加强市妇女儿童医院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办医水平。巩固实施妇幼健康筛查工作,确保6个筛查项目全部提前完成目标。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确保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9/10万、4‰以下。(责任科室:妇幼健康科;电话:2311786

5.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行风建设二十条》,严厉查处医疗费用和处方异常、收受回扣、服务态度不优、庸懒散、生冷硬推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进一步维护全系统良好行业形象。(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电话:2315050)  

(四)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新旧动能转换,激发医疗卫生领域市场活力

1.强力推动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推进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建设,加速推进医养服务衔接,年内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开设率达100%,年内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可及率达到100%。要大力发展居家医养,满足多数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责任科室:老龄健康科;电话:2967238

2.深耕医养健康产业。对续建、计划新开工、储备、谋划等各阶段医养健康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专班推进。依托我市生态、文旅、医疗资源相对富集的优势,组织市直、省属驻济各医疗单位及各县市区策划、包装一批医疗服务、健康养老等领域的产业项目,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发布推介,加强“双招双引”,吸纳社会资本来济投资。重点推进兖州依养家、太白湖康养产业集聚区、高新区生命科学中心、医养健康大数据产业园等项目。(责任科室:老龄健康科;电话:2967238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是省对各地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一部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进落实各项举措。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对照任务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督促任务分解落实,问题隐患及时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准确发布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济宁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