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并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8月15日下午,市卫生健康委召开中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委委员、副主任张作辉同志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庆华同志代表上一届中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机关委员会四年来的主要工作。大会审议通过了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根据《中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委员会、中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机关党的委员会、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确定了委员工作分工。
最后,委党委书记、主任焦华同志作讲话。他指出机构改革后,我委在服务民生中的使命和责任更加繁重,在这种形势下,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继续牢牢把握机关党建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全市“1+233”工作体系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机关党建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努力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他要求:一要坚持党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分层次全面履职尽责。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实干担当。严格落实省委、市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要求,严肃开展“十破”专项整治,深刻查找问题和不足,持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