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献血法》实施20周年暨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表彰大会,济宁市再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3008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96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服务奖,这已是我市5次蝉联此殊荣,本届无偿献血奉献奖人数再创我市新高,标志着济宁市无偿献血公益事业持续发展。
《献血法》实施20年来, 济宁市加大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献血法》赋予的职责,社会各界积极关心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广大爱心市民积极参与。在临床用血量以每年近10%的速度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济宁市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无偿献血工作。一是出台《济宁市血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不享受公费、劳保医疗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伤病医疗用血时,免费享受与其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实行“一次献血 终身受益;一人献血 全家受益”的优惠政策,最大程度保护无偿献血者的利益,只要在济宁本地参加过无偿献血,不论在本地或外地救治用血,均可享受优惠用血。从1996年《济宁市血液管理办法》至今,已累计为2万余名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报销用血费用2000余万元。由于政府财政部门对无偿献血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保障了济宁市采供血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献血条件,以方便公民参加献血。政府投资购买了大型流动采血车,在市中区健康路、邹城太平西路、邹城平阳西路、红星中路建立了4处固定献血屋;在太白楼广场、百花公园前设立了市区流动采血点;在曲阜市体育广场、兖州市九州广场、汶上县莲花广场、嘉祥县麒麟像前、金乡县王杰广场、微山县文化广场、泗水县步行街东首、邹城市医药大厦前设立了县区流动采血点。这些流动采血点均设立在各地的繁华地段,流动采血车每到一处,当地媒体及时发布消息,以便群众第一时间参加献血。同时,积极开展无偿献血进乡镇、进农村活动,定期定点到县区、乡镇、农村,深入农村集市采血。成立了“济宁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 “协会”在各县区设立分会,组织会员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和服务活动,“协会”会员在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中,以自己参加献血的亲身经历和现身说法阐明“献血有益健康”的道理,更具有感召力和亲和力,便于群众理解和认可。为普及血液生理知识,血站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第一个“无偿献血科普教育基地”,目前,已成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理工大学等驻济高校的德育教育基地,成为高校学生了解无偿献血的另一个重要“窗口”。 “6.14世界献血者日”和‘10.1献血法颁布纪念日’等节假日,在市区文化广场、太白广场等繁华地段举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骑行宣传。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利用互联网,主流媒体、新兴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聘请我市电视台著名主持人闫虹为无偿献血形象大使,济宁电视台第一频道“好人好事”栏目定期播出无偿献血先进人物的报道,很多市民被“身边的好人,身边的好事”感染,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者队伍,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现在,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日益增加,献血3次以上的长期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已达35000人,建立了4000人的机采成分血队伍,2000人的稀有血型(RH(-))献血者队伍,这些应急献血者队伍的建立,充分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一项指标。我市的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6‰,远超过创建文明城市千人口献血10‰的指标。这是一组振奋人心的数字,更是一条艰辛而光荣的道路。面对着金光闪闪的“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奖牌,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济宁将紧紧围绕我市无偿献血“十三五规划”,以精细化管理为核心,继续坚持以街头献血为主体,团体献血、互助献血为补充的工作思路,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推进我市采供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