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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4-11-21 17:04 来源:维护机构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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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做好我市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按照《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于2014年7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了公共场所控烟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我省下达的公共场所监管范围为主。检查内容包括控烟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情况、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情况、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情况等内容;检查采用现场检查、集中座谈、从业人员问卷调查等形式;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791人次,执法车辆356台次,检查公共场所1965家,其中住宿场所666家、沐浴场所197家、游泳场所15家、美容美发场所85家、商场(含超市)38 家、影剧院 65 家、饭馆(餐厅)133家。

    通过检查发现:自2011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发以来,我市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的宣传,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全市绝大多数公共场所能够按照规定建立控烟管理制度,在室内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或警语,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控烟劝阻人员,大部分单位未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场所设置烟具,未设置自动售烟机。检查中也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公共场所尤其餐饮单位控烟意识相对薄弱,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控烟知识的培训;二是部分公共场所未设置室外吸烟区;三是控烟宣传氛围不浓厚,大部分公共场所未见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画。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公共场所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我市将以本次集中行动为锲机,在下一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中把控烟工作当成主要检查内容,进一步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控烟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