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放射防护管理水平,我市先后实施了放射防护“温馨提示”制度、推行了放射防护“六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措施的落实,维护了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健康权益,放射防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医疗机构领导重视程度得到了加强。通过实行放射诊疗机构主体责任制,与卫生监督机构签订《放射卫生管理责任书》,明确了主要负责人是放射卫生防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开展放射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放射防护措施必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目前《放射卫生管理责任书》签订率已达80%以上。
二、放射人员放射防护意识得到了提高。大部分单位制定了放射人员的培训计划,除参加市里组织的每两年一次集中培训外,还定期不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自身培训,放射防护意识得到了提高。全市放射工作人员1170人,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98.8%。
三、公众和受检者健康权益得到了保障。通过实行放射场所辐射危害公告制和放射防护用品使用登记制,提高了公众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知晓率,在接受放射诊断治疗时主动要求对其进行防护,维护了自身健康权益。我市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308家,共悬挂“温馨提示”公告牌650块,放射场所辐射危害公告制度执行率已达100%,放射防护用品使用登记制度建立率60%以上。
四、放射卫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通过实行放射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和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制,放射防护用品配备日趋规范,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率明显提高,目前,放射防护用品配备率已达100%,全市有放射诊疗设备439台,检测率97.4%,比往年有所提高。“六项制度”的实行,也带动了个人计量检测、放射人员查体、建设项目审查、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卫生档案系统建立等其他放射卫生工作的开展。
放射防护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任重道远。在今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中,我市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努力,开拓创新,为维护公众、患者和受检者健康权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