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监督执法专栏 > 监督动态
我市开展全市医疗废物、可回收物及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联合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4-05-09 08:43 来源:济宁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废物、可回收物及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管理要求,推动我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市管理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我市医疗废物、可回收物及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在每个县(市、区)各抽查1家人民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卫生室(或诊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设置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移运送、暂时储存、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反馈指导,要求被检查单位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有效消除传染病传播风险及环境污染隐患。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以此次联合检查为契机,持续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讯员:武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