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16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于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
二、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取试讲、面试答辩等形式进行。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1、试讲
(1)参加人员:应聘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教学类)、济宁教育学院、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人员。
(2)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每个考生的试讲时间为7分钟,准备时间20分钟。
2、面试答辩
(1)参加人员:除应聘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教学类)、济宁教育学院、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及残疾人定向岗位以外的其他人员。
(2)面试答辩主要考察考生应聘岗位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7分钟。
3、特殊形式
残疾人定向岗位面试工作由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三、面试程序
考生于面试前50分钟到达考生抽签室,抽签确定面试室、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的,以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考生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考生按顺序由引导员带领至相应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如规定面试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面试打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考官向考生集体宣布。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请提前查看、确认考点位置,考点周边停车不便,建议考生合理安排交通工具,规划好赴考路线,预留充足的入场检查、身份验证时间。
3、考前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报备,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面试当天,考点入口设有体温检测通道,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