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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及放射卫生监督科
发布日期:2023-07-04 15:30 来源:济宁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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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管放射诊疗机构资质、执业条件、放射诊疗活动及放射从业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与健康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直管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承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与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抽检任务;负责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工作,协助解决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