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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3-07-24 17:39 来源:济宁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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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和济宁市《2023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年7月17日—18日,通过“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对市直全部9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提升卫生监督效能”为主题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记录和随机提问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登记、暂时贮存,相关人员的职业防护和培训,院内污水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在线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已运用院内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实行医疗废物院内信息化管理,配置了全套软件系统和硬件采集设备,监管平台在全院上线运行,实现全过程的在线监管。同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感控培训、医务人员手卫生、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及重点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以督查促提升,提高医疗废物处置信息化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通讯员:张迪  武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