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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济宁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1 08:5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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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45号)关于修订山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919号)《济宁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济卫医字【202242023半年,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收到4家医疗机构9人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材料(合计172195.85元),以上材料各县市区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或医保局)等部门联审,市卫生健康委复核通过现将2023半年济宁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情况(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2023715日。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受理部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

受理电话:05372315050

 

附件:2023年上半年济宁市疾病应急救助患者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