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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0 14:3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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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请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二、材料审核

考点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

2023年山东考区继续采取考生上传报名材料,网上审核模式。请考生认真阅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按要求进行材料上传

1.身份证、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必须使用原件拍照上传,描件、复印件照片上传无效

2.往年审核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再次报考所有材料均需重新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仅当年有效

3.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缴费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4.审核意见会通过短信提醒及网站推送方式反馈。请考生务必正确维护手机号码。报名网站上传材料界面的最上方,实时推送考务人员发送的反馈意见审核时间段内,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登录报名系统,以便及时获取审核反馈,及时完善报名材料。因未正确维护信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审核时发现考生上传材料有疑义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材料补充,必要时需携带材料至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否则视为考生放弃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济宁考点仅对工作(试用)单位在济宁且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考生每次撤回或修改网报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进行再次提交否则无法进行审核。

2.报名系统内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在系统内申请添加工作单位,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无需联系考点,工作人员会在48小时内进行审核。

3.考生上传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清晰可辨,因材料不清晰造成的无法通过审核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无需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助理执业证书个人信息页和所有执业地点页均须全部上传。

4.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假毕业证等证明材料的,考点有权扣留材料原件,核实后进行通报,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取消考生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县(市、区)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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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653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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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6991299

济宁考点

0537-2315196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的说明.doc

   附件2:在线审核系统上传材料指南.doc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济宁考点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