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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荣获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发布日期:2021-01-15 17:3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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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召开了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电视电话会议。济宁市在市疾控中心会议室设立分会场,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济宁军分区保障处武警济宁支队保障处、市财政局、市中心血站以及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表彰了2018-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省、市、单位、部队和个人,济宁市再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这已是我7次荣获这一殊荣。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中,济宁市共有4254名无偿献血者获得表彰,其中781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959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2514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

无偿献血,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济宁市的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市的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6‰,远超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千人口献血10‰的标准。在临床用血量不断增长,特别是血小板需求量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情况下,济宁市多措并举,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日益增多,献血3次以上的长期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已达31815人;建立了一支3637人的机采成分血队伍和2890人的稀有血型(RH(-))献血者队伍。这些应急献血者队伍的建立,从根本上保障了临床患者不同种类的用血需求,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血源保障。

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无偿献血事业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一次献血 终身受益;一人献血 全家受益”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人性化关爱政策得益于全市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更是血站人辛勤努力工作的结果。

我市的优惠用血减免政策深入人心,切实体现了无偿献血事业的公益属性,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1996年至今,济宁市已为2万多名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返还用血费用2400万元。我市对采供血机构严格监管,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改善采供血环境,确保血液质量安全,优质高效服务广大无偿献血者。献血工作重心进一步由城市向农村延伸,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献血知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参加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有力的保障了全市医疗临床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