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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鲁先灵解读《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0-08 10:5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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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鲁先灵解读《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8月13日正式印发。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背景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9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办发〔2019〕32号),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7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电视电话会议。10月1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工作。11月22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2020年4月30日,健康中国行动山东推进委员会印发《健康山东行动 (2020-2022年)》(鲁健推委发〔2020〕1号),要求各市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科学制定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省、市、县 三级联动,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决策依据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办发〔2019〕32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健康山东行动(2020-2022年)》(鲁健推委发〔2020〕1号)。

三、《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目的

深入推进健康济宁建设,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从“规划图”到“路线图”的重要途径。健康济宁建设聚焦当前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将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癌症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等15个重大专项行动,对实现全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四、《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自《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及《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2020-2022年)>的通知》下发后,我市就着手起草《意见》,一是深入学习国家、省、先进地市有关政策,对照国家、省定指标,细化了主要任务措施。二是充分研究、讨论、征求意见。我市组织召开了多次讨论会和座谈会,并征求了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各医疗机构、委相关业务科室意见,先后形成了初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吸收了相对集中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有关部门单位充分研究、讨论,进一步修订完善。

五、《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

《意见》要求,要坚持树立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开展15项健康行动。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巩固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成果,到2022年,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标准;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人;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达到27.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要开展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市民营养计划,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到2022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6%。要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1%。要开展控烟行动,到2022年,力争实现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卫生健康机构全覆盖;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设立市县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到2022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5%以上。要开展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到2022年,国家卫生县城比例达到80%,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25%,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要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促进生殖健康。到2022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9‰、4.9‰、9.5/10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83%;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9%。要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到2022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2%以上;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大于1.5小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5%以上;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要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到2022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要较2019年明显下降。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5%以上。要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360.42/10万。要开展癌症防治行动,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要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4.86%;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6.48/10万。要开展糖尿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5%以上。要开展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到2022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